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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四川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出炉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时间:2023-09-26 作者:刘春华 浏览量:

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于近日出炉。其中,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6%,增长上线为9%,增长下线为3%。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上线与基准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支付能力不足、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标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可低于下线确定工资水平,包括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重点围绕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展开。健全以岗位和业绩为价值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制定薪酬市场对标管理办法,合理确定不同岗位工资水平。健全全员业绩考核制度,强化工资收入与个人绩效紧密挂钩,根据贡献大小合理拉开档次。原则上一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企业集团总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推动非国有企业依法开展集体协商,进一步巩固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非国有企业,也应将工资指导线作为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工资集体协商。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增长应向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技能岗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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