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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哪些情况仲裁时效会中断,哪些情况下会中止?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 时间:2022-07-17 作者:成都招聘网 浏览量:

2022年7月14日,南充一汽配公司职工刘某来电咨询称,去年3月,他与公司因休假问题发生劳资纠纷,后多次与公司协商无果。今年5月,他便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方称,其已超过1年仲裁时效。刘某则认为,他一直都在协商,应算作仲裁时效中断。刘某问,出现哪些情况仲裁时效会中断,哪些情况下会中止?

针对刘某的问题,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指出,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在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时效中断:(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那么哪些情况下会中止呢?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中断与中止有什么区别?根据上述规定,中断与中止至少有两点不同:一是适用范围不同。中断: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二是中断与中止时效计算方式不同。中断: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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