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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选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2-01-07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中心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机构情况

  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为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的直属事业单位,聚焦建设知识产权决策咨询智库、市场运营平台、服务创新枢纽、人才集聚高地的发展目标,主要职责为开展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提供知识产权大数据、信息、咨询和运营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评估评价、转化运用等工作。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1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战略决策、沟通协调和改革创新能力。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二)专业资格

  1.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主要负责人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政府、企业决策咨询工作,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2.具有从事产权交易流转等市场工作经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

  3.具有政府公共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经历,熟悉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

  (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被单位辞退或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6日至1月2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如实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加盖鲜章)、近期彩色证件照等材料的电子件发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现场提供以下资料:

  1.《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工作经历证明文件1份(加盖鲜章);

  6.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3张;

  7.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1份;

  8.个人征信证明1份;

  9.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获奖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符合条件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由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组织,采用提问、面谈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五)考察

  通过实地考察、走访了解、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达不到选聘要求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审定

  综合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由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任职

  根据有关规定,对选聘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

  六、薪酬待遇

  参考市场同类别人员薪酬水平,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

  七、纪律监督

  (一)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八、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28-85580182(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人事处)

  报名邮箱:51547007@qq.com

  监督电话:

  028-86607786(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市监局纪检监察组)

  028-85550553(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机关纪委)

  附件:《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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