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小玲)笔者9月9日从内江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该市已为企业减免社保费40227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社保费38253万元,占比95%,成为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最大受益者。
据了解,根据四川省人社厅等5部门印发《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内江市严格执行全力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推行“免申请、不见面、自动办”服务,根据参保单位类型核定其费款所属期的单位缴费金额和个人缴费金额,确保参保单位精准享受减免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参保企业,可继续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利息、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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